四川眉山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眉山市第一水厂、第二水厂运行评估考核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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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镇供排水企业运行评估考核办事指南的通知》(川建城发〔****〕***号)要求,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组成考核评估小组******运行管理的市第一水厂、第二水厂从基础管理、原水安全、水质管理、水厂运行与管理、管网与运行与管理、二次供水管理、安全管理以及供水服务等八个方面进行了评估考核(市第一水厂考核得分**.*分、市第二水厂考核得分**.*分),均符合运行考核要求。我局拟同意市第一水厂、第二水厂上报申办运行合格证。现将评估考核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电话:***-********。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