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漳州市科技馆(新馆)展陈建设项目(儿童乐园、创客空间)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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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F[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漳州市科技馆(新馆)展陈建设项目(儿童乐园、创客空间)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修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采购包*:漳州市科技馆(新馆)展陈建设项目(儿童乐园)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中技术项、商务项进行修改,更正内容详见附件。 *、采购包*:漳州市科技馆(新馆)展陈建设项目(创客空间)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审查与评标中技术项、商务项进行修改,更正内容详见附件。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采购包*:漳州市科技馆(新馆)展陈建设项目(儿童乐园)(一)儿童乐园清单中增加**、科普小剧场,详见更新后招标文件。 *、采购包*、采购包*招标文件及附件进行相应修改,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最新的招标文件及附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本项目采购包*、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本项目采购包*、采购包*属于货物类,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投标人提供的全部货物的制造商均应为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规定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声明函中的“标的名称”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各采购包的“清单”中的展品名称逐条填列,“制造商为(企业名称)”应准确填写对应的企业全称,“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应明确填写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还是微型企业;未按照上述规定准确填写,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漳州科技馆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九龙大道****号*号楼*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李 电话:****-******* ****** ****年**月**日 相关附件: 更正公告(儿童乐园、创客空间).pdf 正文内容 (儿童乐园、创客空间).docx 展区平面布置图.zip 儿童乐园、创客空间相关资料(新).zip 漳州科技馆初步设计方案图册.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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