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无为市杏花泉小学室内彩色LED屏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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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市杏花泉小学室内彩色LED屏项目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LM-HW-********
二、项目名称:无为市杏花泉小学室内彩色LED屏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无城镇二坝路南侧檀树综合楼*栋**号门面房
中标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货物类项目名称:无为市杏花泉小学室内彩色LED屏项目
采购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供货时间:**个日历天
采购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金额:******.**元五、评审专家名单:
陈宝平、沙先春、夏凤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中标单位业绩公示:
①无为市石涧中心学校LED采购
②无为市无城镇卫生院网络高清监控及LED屏幕
③无为市杏花泉中心小学室外显示屏采购项目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无城镇学府春天南门***-***门面房,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无为市杏花泉小学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无为市杏花泉小学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无城镇境内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境内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俞跃
电话:***********
****年**月**日附件:无为市杏花泉小学室内彩色LED屏项目--中标结果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