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安庆市首届书法篆刻作品双年展制作服务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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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首届书法篆刻作品双年展制作服务采购项目
中标结果公告[if !supportLists]一、[endif]项目编号:hwgl-****-***[if !supportLists]二、[endif]项目名称:安庆市首届书法篆刻作品双年展制作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候选人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安******
投标报价:*****.**元
工期:定稿后,印刷在**日内完成,物流到货。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
工期:定稿后,印刷在**日内完成,物流到货。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
工期:定稿后,印刷在**日内完成,物流到货。
四、合同履行期限:定稿后,印刷在**日内完成,物流到货。
五、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时**分止。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如有质疑、投诉,应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无异议后,采购人与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人)签订合同。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下列方式联系
*、采购人:安庆市美术馆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方式:***********
八、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