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夏商大厦1802-2至1803单元室内装修设计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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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委托对夏商大厦****-*至****单元室内装修设计施工项目,招标编号:Z****-***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通******官网及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上进行公告,择优选定中标单位,招标有关事宜如下:
一、项目概况
夏商大厦****-*至****单元室内装修设计施工项目,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二、招标范围
**层**-**单元的室内装修设计施工,内容包括采购范围内的平面布局的设计以及二次深化设计、室内装修、设备材料采购与安装(含所有的主材,辅材,不含活动家具,包含前台)、调试、验收等全部内容。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方式: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到**:**,**:**到**:**(北京时间,下同),未在规定时间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报名方式:①现场获取:直接至******(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七星西路*号七星一号大厦****区)完整填写《购买招标(采购)文件登记单》,获取时间以《购买招标(采购)文件登记单》上的登记时间为准。
②通过邮件获取: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我司将提供《购买招标(采购)文件登记单》,由投标人按照本项目相关网上发布的采购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银行账号,电汇或转账购买采购文件要求的金额到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及填写完整的《购买招标(采购)文件登记单》发至指定邮箱(******),获取时间以购买采购文件费用到账时间为准。
四、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年**月**日上午**:**时之前提交到厦门市思明区七星西路*号七星一号大厦****,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五、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日前以书面、传真及邮件的方式与项目经办人联系,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疑问者视为对本工程所涉及全部内容无问题,逾期不予答复。
六、参加本项目的资质条件:
资格要求及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在投标时未被吊销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必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有效复印件。
*、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代表的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
*、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提供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上述证明材料均应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或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上述证明材料均应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或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投标人(投标人属联合体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且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投标人(投标人属联合体的,指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号)要求,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于****年**月**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年**月**日。
*、投标人(投标人属联合体的,指联合体牵头人)拟配备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为该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提供上述资格文件如为复印件,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七、报名费、投标保证金
报名费、投标保证金缴交账户:类别报名费、保证金缴交账户开户行建行长青路支行账号********************收款单位******保证金缴纳事宜投标人应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捌仟元整,转帐或电汇等形式提交(不接受现金)。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或之前交纳,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须将相关的费用缴交至上表对应的账号,缴错账号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特别提醒:缴错账号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在转帐回单上标注:“投标单位全称及所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
八、最高控制价: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万元,其中设计费控制价为*.*万元包含在预算金额内,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及设计费控制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九、凡是未领取书面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有关本招标项目的其他事宜,详见招标文件或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十、招标有关事宜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七星西路*号七星一号大厦****区
邮编:******
电话:***********传真:/
联系人:许先生邮箱:******.cn招标人:******
采购代理机构:******
日 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