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保山瑞丽市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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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瑞丽市山区河道管理,确保山区河道管理责任制落实到位,现将瑞丽市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名单公示如下:(一)县(市)、乡、村三级河长责任人;(二)防汛抗洪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责任人;(三)主管部门责任人;(四)巡查管护责任人。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对全市纳入山区河道管理名录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纳入山区河道管理的**条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限内,如有不同意见可通过来电、来访等形式向瑞丽市水利局反映。公示时间:从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受理部门:瑞丽市水利局联系电话:****-*******、*******附件:瑞丽市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名单****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