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双碳管理平台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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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WH**CG****FW****(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号)
二、项目名称:三山经济开发区双碳管理平台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 号 * 层 ***-** 室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三山经济开发区双碳管理平台服务范围:主要包括不低于**家左右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家左右规上工业用能单位、*家左右示范单位能耗和碳排放数据、部分发电项目发电量、节能技术改造项目、企业产品碳足迹核算等填报系统,以及相应政府端软件平台建设。服务要求:通过建设三山经济开发区碳排放监测管理平台,建成连接国家、省相关部门和行业数据共享的能耗、碳排放在线监测系统,实现开发区部分用能单位能耗、碳排放数据的接入;服务时间:**日历天服务标准:按统一的技术标准与国家平台进行数据对接,通过开展能耗、碳排放的大数据分析应用,为统筹能源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决策支撑。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红霞、焦斗坚、朱继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成交价×*.*%
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成交供应商业绩:①达茂联合旗碳排放数字管理平台建设项目技术开发;②能源和碳排放数字管理平台开发服务。
(二)否决单位及原因:无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是否中小微企业成交:是
(五)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以电子形式的,可以在线递交到系统(http: ***.******.***.cn);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
地址:芜湖市弋江区龙湖街道龙湖大道*号政务大楼*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芜湖市银湖北路绿庄大厦***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坤
电话:***********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