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万翔国际商务中心2号楼物业服务结果公告(采购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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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HC[DY]*******(招标文件编号:[******]HC[DY]*******) 二、项目名称:万翔国际商务中心*号楼物业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厦门市湖里区翔云二路***号汇通中心中标(成交)金额:***.*******(万元)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 ****** 万翔国际商务中心*号楼物业服务 万翔国际商务中心*号楼物业服务采购要求 万翔国际商务中心*号楼物业服务采购要求 *年 一级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 时松涛评审专家: 林良芽、蓝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①本项目类别:服务。②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下列标准收取:以预估总投入金额为基数,具体为:基数≤***万元部分,按*.*%计取;***万元<基数≤***万元部分,按*.*%计取,***万元<基数≤****万元部分,按*.**%计取,分段累进计算。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将采购代理服务费缴至厦******账户(开户行:厦门银行银隆支行,开户名:厦******,账号:****************)。③经认定符合中小企业政策规定且资料提供完整的企业,成交后可享受服务费下浮**%的优惠。④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依据:万翔国际商务中心建成至今,******委托同属翔业集团的******,负责万翔国际商务中心*号楼和*号楼的物业服务工作。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三十三条规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鉴于万翔国际商务中心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规划建设,楼宇物业的公用设施设备有:进出口车道、消控室、给水设备(二次供水)、排水设备(雨、污水管道)、柴油发电机、中央空调系统、消防设备、监控系统、公共强弱电(高配室)设备、照明系统等,以上均无法进行分割工作,应属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因此本项目只能从特定供应商******采购。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厦门市象屿路**号国际航运中心A栋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厦****** 地 址:厦门市海沧区海沧街道沧虹路**号第八层B区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乐堂 刘瑞凤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