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资阳资阳市雁江区文物管理所资阳市雁江区黄氏宗祠保护维护维修工程(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资阳市雁江区黄氏宗祠保护维护维修工程(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新增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内容、删除充分公平竞争保障磋商内容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更正为:****-**-**。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 **:**:**,更正为:****-**-** **:**:**。 更正: 新增: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报价,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注:供应商报价低于最高限价**%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的,磋商小组可以认为该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报价”。) *.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磋商小组要求的合理时间内提交说明,否则无效。 删除:充分公平竞争保障磋商 在符合性审查环节提供核心产品品牌不足*个的,视为有效投标人不足*家。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财政监督电话***********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工程供应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财规〔****〕*号)第十一条的规定,本项目因供应商库中满足项目资格条件供应商不足*家,故发布公告邀请。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资阳市雁江区文物管理所 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城东新区苌弘文化中心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资阳市雁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正兴街***号区级机关办公区三栋二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 资阳市雁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