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内蒙古: 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提高至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2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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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房网讯(刘敏/文)**月*日,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中心网站发布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该通知提出,自****年**月*日起,借款人夫妻双方在呼和浩特市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商品住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由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倍提高为**倍。同时,缴存职工在中心申请办理商品房贷款、商转公贷款和异地购房贷款时,在无法使用贷款所购住房或提供其他符合抵押的房产办理抵押担保的,可阶段性采取自然人保证担保方式。此外,申请贷款额度在**万元(含)以内的,可选择*名自然人提供保证担保;申请贷款额度在**万元以上的,可选择*名自然人提供保证担保。(出处:中房网,作者: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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