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埇桥区蕲县镇刘圩新村搬迁安置区(刘圩新村南区、松林组)道路和排水建设工程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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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蕲县镇刘圩新村搬迁安置区(刘圩新村南区、松林组)道路和排水建设工程澄清公告各潜在投标人:
埇桥区蕲县镇刘圩新村搬迁安置区(刘圩新村南区、松林组)道路和排水建设工程(项目编号:EP-YQGC*******)澄清如下:
一、原清单编制说明中“五其他暂列金******元(不含税)。”
现修改为:
“五其他暂列金******元(不计税)。”
二、原招标文件中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均顺延至****年**月**日上午*时**分,保证金缴纳账号不变,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
本澄清公告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澄清公告未列出的事项均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招标文件、各次答疑澄清文件对同一内容表述有不一致之处,以时间在后发出的内容为准。宿州市埇桥区蕲县镇人民政府
安徽******
****年**月**日办理流程公开累计提交时间:*天*小时**分累计办理时间:*天*小时*分提交备案提交人:安徽******办理意见:请审核提交时间:****-**-** **:**:**提交用时:*天*小时**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