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东方商城雨污混接整改工程磋商结果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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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商城雨污混接整改工程磋商结果公示(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东方商城雨污混接整改工程 磋商编号:AHYZ****-ZB***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东方商城雨污混接整改工程磋商结果公示如下: 成交人名称:******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大杨镇龙王村路西**号 成交金额:**万 采购人名称:安景****** 合肥市瑶海区东方商城第四届业主委员会 地址:瑶海区明光路**号。 联系人:陈经理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北京路***号东泊中心***室 项目负责人:何工 联系电话:*********** 公示期:****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下午**:**-**:**)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联系电话:***********。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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