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东方商城雨污混接整改工程磋商结果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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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商城雨污混接整改工程磋商结果公示(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东方商城雨污混接整改工程
磋商编号:AHYZ****-ZB***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东方商城雨污混接整改工程磋商结果公示如下:
成交人名称:******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大杨镇龙王村路西**号
成交金额:**万
采购人名称:安景******
合肥市瑶海区东方商城第四届业主委员会
地址:瑶海区明光路**号。
联系人:陈经理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北京路***号东泊中心***室
项目负责人:何工 联系电话:***********
公示期:****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下午**:**-**:**)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联系电话:***********。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