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邵阳绥宁县城北(大寨)片区生态环境系统治理项目—黄桑路生态修复工程施工图设计、勘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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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绥宁县第二批中央农业防灾减灾(水稻病虫害防控)资金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公告日期:****年**月**日****年绥宁县第二批中央农业防灾减灾(水稻病虫害防控)资金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绥宁县农业农村水利局的****年绥宁县第二批中央农业防灾减灾(水稻病虫害防控)资金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年绥宁县第二批中央农业防灾减灾(水稻病虫害防控)资金项目*、政府采购计划编号:绥财采计[****]*****、委托代理编号:HCHN****-CG****、采购项目预算:******.**元¨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服务行业*、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个日历天验收合格。*、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序号包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项)采购项目预算(元人民币)最高限价(元人民币)*****年绥宁县第二批中央农业防灾减灾(水稻病虫害防控)资金项目详见采购需求*******.** ******.**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四、供应商资质要求:*、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t专门面向:t中小企业 t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备农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农药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cn/shixin/)、中国政府采购网(***.******.***.cn)。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公告期内)打印件并加盖公章。*、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 至 **:** 、下午 **:** 至 **:** (北京时间),到华春建设******(绥宁县长铺镇东方明珠小区*栋*号门面靠河边)获取磋商文件。 *、获取磋商文件要求: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材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法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信用查询结果截图(公告期内);(*)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及附件一、附件二。注:未按要求委派人员、未提供以上资料或资料提供不全将不予受理。所有资料均应胶装成册加盖公章一式二份,并按其规定签署。六、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年**月**日下午 ** 时 ** 分(北京时间)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地点:华春建设******(绥宁县长铺镇东方明珠小区*栋*号门面靠河边)。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年**月**日下午 ** 时 ** 分(北京时间)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华春建设******(绥宁县长铺镇东方明珠小区*栋*号门面靠河边)。七、询问及质疑*、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八、磋商说明*、磋商邀请选项:t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联系人姓名:陈女士*、电话:***********十、采购人、监督部门、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采购人信息(*)名 称:绥宁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地 址:绥宁县长铺镇(*)联系人:陈女士(*)电 话:************、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华春建设******(*)地 址:绥宁县长铺镇东方明珠小区*栋*号门面(靠河边)(*)联 系 人:易女士 (*)电 话:****-*******、***********(*)电子邮箱:**********@qq.com*、监督部门信息名 称:绥宁县财政局国有资产与政府采购管理股联系电话:****-*******附件一、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承诺函第九条情形。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日期: 年 月 日附件二、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公司(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机构代码: 、注册登记机构: 、日期: 、有效期: 、注册资本: 、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 、手机号:、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手机号:。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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