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裁量权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稿)》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分享到:微信扫一扫分享为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做到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区烟草专卖执法实际情况,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局起草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裁量权管理办法(****年修订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及建议,公众可填写《征求意见表》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电子邮件:******
二、信函
收件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茶花园路**号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室;收件人:戴老师;邮政编码:******。请在信封上注明“行政处罚裁量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特此公告附件一:《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裁量权管理办法(****年修订稿)》
附件二:征求意见表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