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福州公安处机关食堂食材配送及熟食加工服务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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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FCZB-*******(招标文件编号:FCZB-*******) 二、项目名称:福州公安处机关食堂食材配送及熟食加工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桐口村***-**号*#楼第二层包组或产品名称:食材配送及熟食加工服务折扣率(%):**.*******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 ****** 福州公安处机关食堂食材配送及熟食加工服务 负责南昌铁路公安局福州公安处机关食堂食材配送及熟食加工工作 负责南昌铁路公安局福州公安处机关食堂食材配送及熟食加工工作,具体详见投标文件 服务期限三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即一年为一个服务周期。每周送货次数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提供合格服务,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雁、胡腾旭、张允赏、林醒、刘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A、中标人在代理机构发布成交通知后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机构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中标人交费后应及时联系代理机构开具发票,跨季度不提供补票或换票等服务;因中标人未及时提供或提供错误开票信息造成的开票问题,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B、代理费用按照中标金额,以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代理费用,标准如下:中标金额人民币***万元以下部分,收费费率标准:*.**%;中标金额人民币***万元以上部分,收费费率标准:*.*%。C、若中标人因故未签定合同或未履行合同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将不予退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福******提供无效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资格性审查不合格,其余投标人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昌铁路公安局福州公安处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站前路**号 联系方式:江先生、林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福兴大道*号福州数字内容产业园**号楼***(从*号楼上*楼一直往前走) 联系方式:刘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