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非住宅类信息补充摸排工作结果公告(采购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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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CXS[CS]******* 二、项目名称:非住宅类信息补充摸排工作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 福建省福州高新区乌龙江中大道*#创新园二期**号楼**层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南安市自然资源局非住宅类信息补充摸排工作):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 *-* 测绘服务 非住宅类信息补充摸排工作 南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非住宅类信息补充摸排工作 成果文件通过采购人或评审单位审核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 项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采购人的要求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叶海强 评审专家: 许礼源 、 黄松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经与采购人协商约定向成交人收取,以成交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标准如下:***万元以下*.*%;***万元-***万*.*%?。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可用支票、汇票、电汇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南安市自然资源局非住宅类信息补充摸排工作:*.****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服务标准按照《土地调查条例》;《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调查数据库标准(试行)》(TD/T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非住宅类房屋信息补充摸排等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 ****号);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非住宅类房屋信息补充摸排等工作的通知》(闽自然资函[****] ***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南安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溪美街道柳城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海星街***号东海大厦B幢**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柳青 电话:****-******** 福建****** ****年**月**日 相关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