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宿州北排城南再生水厂次氯酸钠溶液、聚合氯化铝溶液采购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中标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宿州北排城南再生水厂次氯酸钠溶液、聚合氯化铝溶液采购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宿州北排城南再生水厂次氯酸钠溶液、聚合氯化铝溶液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AHTH-Z-****-**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日期:****年**月**日 宿州北排城南再生水厂次氯酸钠溶液、聚合氯化铝溶液采购项目 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和燕路***号***室 投标报价:壹佰柒拾伍万壹仟捌佰元整(*******.**元) 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合同期:一年招标(采购)人名称:宿****** 地址: 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宿怀南路城南再生水厂 联系人:韩主任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地址:宿州市中豪国际博览城*栋*楼 项目负责人:张爱玲联系电话:***********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时**分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中豪国际博览城*栋*楼,联系方式:***********。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宿******提出投诉,联系人:韩工,联系电话: ***********。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 ****年**月**日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