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安徽省核工业勘查技术总院核工大厦14层西侧房屋出租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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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核工业勘查技术总院核工大厦**层西侧房屋出租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省核工业勘查技术总院核工大厦**层西侧房屋出租
项目编号:皖BZT******
招标方式:询价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日期:****年**月**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皖南辐射环境监测分站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芜湖市漳河路*号核工大厦。
中标金额:**.*元/月/㎡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招标人名称:安徽省核工业勘查技术总院
地址:芜湖市弋江区高新技术开发区漳河路*号核工大厦
联系人:丁铁军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名称:******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文化路**-*号海螺商务楼北楼*-*层
项目负责人:梅凯峻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 招标文件约定 收费金额:****元
公告期限:一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镜湖区文化路**-*号海螺商务楼北座*楼,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芜湖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业绩及其他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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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