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3年12月6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受理情况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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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年**月*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号,邮编******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单位附件*新******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后评价*陆粱油田作业区****年-****年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塔城地******(陆梁油田)中勘冶金勘******陆梁油田作业区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注:如在*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则视为完成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