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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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冈******: 你单位提出的佛冈******取水许可申请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等有关规定,你单位提出的取水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经研究,批准本项目的取水申请,审批意见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在佛冈县龙山镇官路唇村大窝冚取用地表水,取水坐标:东经***°**′**.*″,北纬**°**′**.*″,用途为工业用水,年取水量*万m*,日最大取水量**.*m*;项目取用水不得超出国家及我省用水定额指标要求,超出定额、计划用水按累进加价收费。 二、你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技术标准安装计量设施,保证计量设施正常运行,并按照规定填报取水统计报表,及时足额向本机关缴纳水资源费。 三、按照《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有关规定,你公司在取水工程建成并试运行满**日后,在**日内向我局报送取水设施验收材料,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取水许可证有效期自审批(签发)之日起为五年。佛冈县水利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