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长安镇党群中心氛围营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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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镇党群中心氛围营造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安镇党群中心氛围营造项目 ,招标人为海宁市长安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海宁市长安镇党群中心。
*.*招标范围:本工程包含长安镇党群中心外墙及其周边范围内相关氛围营造、标识标牌制作及安装等,具体详见清单。
*.*合同估算价:约**万元。
*.*计划工期:**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本项目不分标段。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含“广告或标识的设计及制作或标识标牌制作、安装”的企业;
*.*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年** 月* 日至****年**月** 日* 时** 分,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网【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ttp://***.******.***.cn/hnmain/)”,通过“海宁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进行投标登记(未注册会员的单位,请参照《关于海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及CA锁办理的通知》办理。
*.*招标文件等招标资料通过“海宁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投标登记完成后自行下载。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分)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海宁市长安镇招标采购中心杭海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号楼三楼A区招投标中心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ttp://***.******.***.cn/hnmain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宁市长安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海宁******
地 址:海宁市长安镇朝花路*号 地 址:海宁市海洲街道尚都银座****室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朱女士 联系人:褚女士
电 话:/ 电 话:****-******** 监督部门:海宁市长安镇招标采购中心
地址:杭海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号楼四楼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年**月* 日附件: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序号项目内容合格条件*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 经营范围中含“广告或标识的设计及制作或标识标牌制作、安装”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信用评价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意即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信用中国”以开标当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如投标人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需提供相关工商变更证明材料,因投标人未提供相关材料而导致在网站上无法查询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没有被限制投标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注: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