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关于2023年度温州湾新区绩效管理工作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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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十九大报告 “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精神, ****年区财政局积极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在组织各部门(单位)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基础上,选取*个财政支出项目(政策)开展财政绩效评价,其中:绩效自评复核*个、重点评价*个。现将评价结果通报如下:一、绩效自评复核结果(一)评价结果为良的项目*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温州湾新区分局海岸线及海域综合技术服务良*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温州湾新区分局森林资源保护良*温州湾新区消防救援大队警营文化建设良*温州湾新区组织人事部人才日常良*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温州湾新区分局抽查检测工作良*温州湾新区建设局房屋管理工作经费良(二)评价结果为中的项目*温州湾新区经济发展局统计业务工作经费中*温州湾新区科技和人才局科创平台运行经费中二、重点评价结果序号项目单位项目名称评价等 次*温州湾新区组织人事部新闻宣传中三、结果应用要求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温州市委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贯彻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温委发〔****〕**号)的精神,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内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落实绩效主体责任。要把绩效理念深度融入预算申报、执行和监督的全过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特别针对此次绩效评价中反映的问题,各部门(单位)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整改,按照预决算公开的有关要求进行公开,并将评价结果与政策调整、预算安排挂钩。articlecontent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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