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基础平台建设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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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基础平台建设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安******受******委托,就**********年基础平台建设项目(招标编号:GN****-**-****)进行招标。本项目于****年**月*日**时**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项目名称:**********年基础平台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GN****-**-****
*、主要内容:为满足泛微OA等业务国产化改造要求,******拟建设一套全部基于国产自主产权的基础平台,主要建设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注册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号合肥创新产业园C*楼*层西部
投标报价:人民币*******.**元
投标人业绩:
业绩一:淮南师范学院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业绩二:颍上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大数据平台建设采购项目
业绩三:钱营孜煤矿“云桌面”智慧办公平台项目
业绩四:******安徽分公司淮北市人民医院新园区机房建设及服务项目
业绩五:安徽海螺******买卖合同
业绩六:合肥电信****年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医院银卫安康智慧医院配套设施项目分包一私有云平台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
业绩七: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数据中心网络设备项目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一次性以书面形式向安******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本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cn)、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同步发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