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关于开展2023年度永嘉县功勋、巨龙、明星企业综合评价的通知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articlecontent
各功能区、乡镇(街道)经贸办(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企业:根据《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永嘉县“三名”工程培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永政办发〔****〕**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年度永嘉县功勋、巨龙、明星企业综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基本条件(一)培育企业为我县入库税费***万元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税费条件下降**%,下同)与工业总产值****万元以上且亩均税费**万元以上(高新技术企业亩均税费条件下降**%)的工业企业,且必须当年在我县统计、税务部门有相关数据。(二)************的,经企业申请,与主业相关的控股**%以上公司(******)************计算(如非规上工业企业,仅将税费数据纳入计算)。(三)培育企业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企业当年发生重大违法案件被查处的;*.企业当年发生一般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当年工业总产值负增长的。二、综合评价办法培育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对企业的工业总产值、税费总额两项内容进行评价,工业总产值(时间为上年**月至当年**月)由县统计局进行核实,未上报统计数据的月份以县税务部门当月销售收入为准(当年新上规企业以县税务部门销售收入为准),税费总额(时间为当年*月至**月入库)以县税务局提供的入库税收贡献数据为准,土地面积以上年度“亩均效益”综合评价数据为准。(一)评选办法。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直接定档,各类型企业不限数量。*.功勋企业:对工业总产值*亿元以上(上市企业不受产值总量、增幅等限制)、入库税费在****万元以上的企业评为县功勋企业,授予企业主要负责人“功勋企业家”称号。*.巨龙企业:对工业总产值*亿元以上、入库税费在***万元以上的企业评为县巨龙企业,授予企业主要负责人“杰出企业家”称号。*.明星企业:对工业总产值****万元以上、入库税费在***万元以上的企业评为县明星企业,授予企业主要负责人“优秀企业家”称号。(二)同档企业排位办法。按企业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位(高成长型企业不进行排位)。企业综合评价得分=工业总产值(万元)/相应类型企业的工业产值入围数+税费总额(万元)/相应类型企业的税费入围数。例如参评县功勋企业,则企业综合评价得分=工业总产值(万元)/功勋企业的工业产值入围数(*****万元)+税费总额(万元)/功勋企业的税费入围数(****万元)。三、有关说明申报企业请于**月**日—**月**日登录浙江省企业之家网(https://***.******.***.gov.cn/web/companyDeclare)在线填报《****年度功勋、巨龙、明星企业推荐表》(见附件*),并按要求上传相关申报材料(申报资料明细详见附件*),逾期未报视为放弃。为方便申报和工作沟通,请相关企业申报人员及部门负责人加入QQ群*********。联系电话:********。附件:*.****年度功勋、巨龙、明星企业申报资料清单 *.****年度功勋、巨龙、明星企业推荐表 *.企业简介模板 *.企业部门正职以上干部基本情况表 *.助企服务企业问题收集表 *.涉税数据查询授权委托书 永嘉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年**月*日附件*:****年度功勋、巨龙、明星企业申报资料清单.doc附件*:****年度功勋、巨龙、明星企业推荐表.doc附件*:公司简介(企业简介模板).doc附件*:企业部门正职以上干部基本情况表.doc附件*:助企服务企业问题收集表.doc附件*:涉税数据查询授权委托书.docarticlecontentvoice语言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