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关于同意建设平阳县南雁镇建成区自建房区块雨污分流改造提升工程的批复-1000万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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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政府投资项目审批表项目赋码:****-******-**-**-******平发改投资〔****〕***号项目业主:温州公用事业******单位性质:国企项目名称:平阳县南雁镇建成区自建房区块雨污分流改造提升工程行业类别:市政建设地址:平阳县南雁镇建成区建设性质:改建建设规模与内容:铺设管道总长度****米,其中DE**UPVC管长***米、DE***UPVC管长****米、PE实壁管DE***长***米、PE实壁管DE***长***米、HDPE缠绕增强管DN***长***米、HDPE缠绕增强管DN***长***米;道路开挖修复面积****平方米,设置化粪池**座、*立方隔油池*座、接户井**座、清扫井**座、检查井**座等。 投资估算与资金来源:总投资***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万元;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投资项目主管部门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平阳县南雁镇建成区自建房区块雨污分流改造提升工程建设。 ****年*月**日抄 送:县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县住建局,县综合执法局,县水利局,县统计局,县审计局,南雁镇人民政府。本表式适用于总投资****万元以下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做好全省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工作的通知》要求,请相关职能部门在完成该项目审批事项后及时录入相关审批信息。(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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