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海建设风景区中的核心城市,珠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获批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日前,《珠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年)》(以下简称《规划》)已正式获得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复。 《规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围绕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支撑珠海市建设民生幸福样板城市、知名生态文明城市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确定珠海市城市性质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连接港澳的枢纽城市、区域性海洋中心城市、国际滨海旅游城市。 《规划》要求严守国土空间安全底线。到****年,珠海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平方公里(*.**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平方公里(*.**万亩);陆域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平方公里(**.**万亩);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平方公里(**.**万亩)以内。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任务,其中****年不超过*.**亿立方米;大陆自然海岸线保有率不低于上级下达任务。 《规划》强调要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加强区域协同和陆海统筹发展,整体谋划“一链三核全网、两心两轴六片”的市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串联磨刀门等入海口、香炉湾等海湾与百岛,筑牢黄杨山-斗门生态农业园-西部中央大田园、黑白面将军山与凤凰山等三大生态核心区,维育通山达海的全域生态廊道网络;完善东部和西部两个市级综合服务中心,依托对接深中通道和港珠澳大桥的两条经济轴带,形成高质量发展的六大片区。坚持“城市-片区-基本城市组团-邻里”的四级空间架构,构建“一主一副、一特一优、若干组团”的城镇空间格局。 《规划》提出要构建均衡协调的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加强重点地区风貌管控,塑造“山海相拥、陆岛相望、城田相依”的城市意象,彰显“风景区中的城市”风貌特色。稳步推进城市更新改造,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强调要统筹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完善城镇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引导产业向园区集聚,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落实“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引导村庄分类,支撑乡村振兴发展。 《规划》强调要统筹自然资源保护利用。统筹山水林田湖草自然资源保护利用与修复,严格河湖水域空间管控,推进鸡啼门河口、磨刀门河口、坭湾门河口等地区海堤生态化建设,保护红树林、珊瑚礁和海草床等典型海洋生态系统。科学推进造林绿化工作,加快建设“绿美珠海”。加强矿产资源保护利用,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布局。做好海洋资源保护利用,加强海岸带保护利用管控,推动海岛分类保护,实现陆海统筹发展。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今后一段时间城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及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规划获批后通过不断完善规划实施评估和监督机制,将助力重大战略和重大任务落地实施,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好空间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