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抚州江西思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金溪县琉璃乡印山一组滑坡治理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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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金溪县琉璃乡印山一组滑坡治理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SS-JX-****** 项目名称:金溪县琉璃乡印山一组滑坡治理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日内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如投标人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如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民)。提供原件)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或****年至开标前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d)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或****年至开标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加盖公章的资格承诺函);e)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法人身份证或法人委托他人的代理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开标现场提供原件)*)必 须 提 供 响 应 供 应 商 信 用 证 明 ( 操 作 步 骤 : ① 登 录 “ 信 用 中 国 http://***.******.***.cn/”首页,在“信用信息”******全称搜索,然后将全部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②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cn/”首页,点击“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入,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开标现场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注: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响应供应商须具有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施工资质乙级或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含)以上及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及本人身份证;(开标现场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磋商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响应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西****** 方式:投标人获取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的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售价:¥*.*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金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金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如不能参加此次磋商的,请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一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放弃磋商,否则不得参加该项目的重新采购活动。(二)、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根据抚财购(****)**号文《关于停止收取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的通知》,自****年*月*日起,全市政府采购活动不再向供应商收取保证金。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围标串标、随意弃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采购人、代理机构将及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部门,由监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三)、本项目执行《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赣财购(****)* 号】相关规定。①供应商在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阶段提供了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后(格式详见附件),可不再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②“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应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确定中标(成交)结果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核实中标(成交)供应商所作信用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溪县琉璃乡人民政府      地址:金溪县琉璃乡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卢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西******             地 址: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江西******(文庄社区旁)             联系方式:游女士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游女士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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