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票递业务外包项目评审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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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分行票递业务外包项目
评审结果公示
安******受******合肥分行委托,就******合肥分行票递业务外包项目(项目编号GN****-**-****)进行公开征询。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共收到*家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采购文件要求本项目现场转为单一来源采购,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审结果
*、项目名称:******合肥分行票递业务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GN****-**-****
*、主要内容:
******合肥分行票递业务外包项目,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成交候选人
第一成交候选人
名称:******
注册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庐州大道联投中心B座***室
响应报价:按月传递合肥城区间交换:****元/月/网点;按月传递县域收费:****元/月/网点;单次传递同城区域:**元/次;单次传递同城区域县域:***元/次。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采购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安******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采购人:******合肥分行
采购代理机构:安******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本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cn)、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同步发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