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北京清大建声建筑科学研究有限公司51%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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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清大********%股权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四川原文链接地址项目编号 G*****SC*******项目名称 北京清大********%股权转让方名称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转让比例 **挂牌价格 *,***,***元 人民币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重要信息披露 一、本次评估报告:不公开也不备查 二、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和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知晓本次股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并愿意承担,股权成功受让后不得因此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三、其他披露事项*、标的企业从评估基准日到股权交割日(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本次转让不涉及金融债务。*、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受让方将与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享有相应权益或承担相应责任。*、意向受让方如报名参与受让,需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标的企业负债结构、股权结构、资产状况、业务情况等方面的风险等),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交所报名则视为认同上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成功受让后,受让方不得以标的企业可能存在或潜在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商业风险、法律风险等理由向转让方和交易机构提出补偿或扣减股权转让款。*、本次股权交易的标的不存在抵押、担保、质押和司法冻结等限制转让的情形,不附带任何或有负债或其他潜在责任,亦不存在任何针对该股权的争议、仲裁及诉讼等情形。*、产权交易中涉及的税、费,由转受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自缴纳,产权交易中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本次股权转让,标的企业股东石慧斌不放弃本次股权转让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且将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采用场内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其余股东均放弃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权。*、转让方、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且收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交易鉴证书后**个工作日内共同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受让方在******股权变更相关文件后应及时办理股权变更登记,转让方予以协助。股权登记变更日为股权交割日。 产权交易涉及需向有关部门备案或审批的,转受双方应共同履行向有关部门申报的义务。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确认已收到生效后的《产权交易合同》、应结算的交易价款和转让方、受让方应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其他事项详见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需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次股权转让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三、付款期限:受让方应于《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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