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赣州一干通企业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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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股权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北交互联原文链接地址项目编号
S******D************项目名称
赣*********%股权转让方名称
江西省******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中共南******委员会转让比例
***挂牌价格
*万元 人民币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重要信息披露
*.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认缴注册资本金额为****.**万元,实收资本金额为*万元。转让方对标的企业未实缴的部分由本项目受让方承担实缴出资义务; *.其他披露内容详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存于北京产权交易所的备查文件。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应为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如信息披露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需在确认受让资格后的*个工作日内交纳*****元交易保证金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北京产权交易所将在收到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后的*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 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 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的; ⑤意向受让方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或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的。 *、本项目公告期即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北京产权交易所全部备查文件及该等文件所披露的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承担所有相关风险,不得因转让后转让标的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进行追责或索赔。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及瑕疵为由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否则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递交的全部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由受让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 ①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次转让的所有披露之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的内容,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标的情况或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 ②本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最近三年无违法违规及失信等不良记录。 ③本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出资来源合法,不存在委托持股、资产管理计划和信托计划等情形。 ④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⑤本方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