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阳清镇市农业农村局采购法律服务单位追缴农发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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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清镇市“强三农”指挥部****年第*次工作调度会议纪要》,对****年度红枫珍稀水产养殖项目等暂时不能核销的挂账拖欠项目资金*******.*元和观山湖区百花湖镇挂账******元采取有效措施,开展相关的问题整改工作。经局党委同意,根据政府采购法有关文件自行采购一家法律服务单位追缴以上挂账资金。报名的具体时间和要求详见附件。图片附件清镇市农业农村局采购法律服务单位追缴农发资金的公告.doc清镇市农业农村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