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南开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机关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EMS邮政速递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ZJGP-2023-A-1028)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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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机关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EMS邮政速递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ZJGP-****-A-****)成交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发布来源: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机关一、项目编号:ZJGP-****-A-****二、项目名称: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EMS邮政速递服务项目三、成交信息包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办公电话金额(万元)第*包中国************天津,天津市,东丽区,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空港国际物流区通澜路**号天津航空口岸大通关基地一期C座*层********************H**************四、主要标的信息包号服务第*包名称: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EMS邮政速递服务项目服务范围:详见文件服务要求:详见文件服务时间:详见文件服务标准:详见文件五、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刘若文 白庆林 任素芹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号)》的文件规定收取服务费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名称: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机关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十里长街**号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简阳路与沙坪道交口万科新都会***联系方式:************.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老师电 话:***********十、附件采购文件:***.******.***十一、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以及《国家邮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机关公文寄递的管理通知》明确要求,到寄递网点,服务能力,覆盖范围等多方面因素。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情形第一条,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