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锦州锦州市财政局举行“12·4”宪法宣誓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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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月*日上午*时,锦州市财政局全体干部职工在局**楼会议室,举行了庄严神圣的宪法宣誓仪式,宣誓现场誓言铿锵,掷地有声。
仪式开始,锦州市财政局全体干部职工齐唱国歌,国旗护卫队高举五星国旗,队伍肃穆而立。领誓人局党组书记、局长韩宁同志,面向国旗,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领诵誓词。其他宣誓人在后方整齐排列,举起右拳,跟诵誓词。
举行宪法宣誓仪式,是党中央、国务院的明确要求,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也是激励和教育国家公职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重要举措。在五星红旗面前,铿锵有力的誓言是对宪法的尊崇与敬畏,更是作为国家公职人员对人民的承诺与保证。重温宪法誓词,让全体财政干部职工更加坚定了理想信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维护宪法权威,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时时以财政事业为先,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忠诚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
通过宪法宣誓仪式,全体财政干部职工进一步强化了责任感和使命感,提升了向心力和凝聚力,将宪法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明确工作职责,践行法治理想,履行庄严承诺。
(锦州市财政局 王志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