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宝鸡区财政局:2023年农村清洁能源替代运行补助开始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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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打好汾渭平原蓝天保卫战,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精神,持续开展散煤治理清洁能源替代补助工作,提高全区农村清洁能源使用率,保障群众清洁温暖过冬,区财政局根据《宝鸡市清洁能源替代补助方案》安排,积极筹措资金,会同发改部门******达成补贴发放协议,并于**月**日,将首批补助资金****万元拨付******账户。全区**镇******户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的农户,从**月*日起至明年*月**日止,清洁能源替代运行补助标准提高至每户***元,按照“据实补助,多用多补,少用少补,不用不补”的方式,优先通过政府补贴抵扣电费。预计全区****年采暖季,共需发放农村清洁能源替代运行补助资金****.**万元。****年至****年,区财政局按照每户每年***元标准,通过“陕西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向全区完成清洁取暖改造农户发放清洁能源运行补助资金*****.**万元。其中:****年发放运行补助资金****万元;****年发放运行补助资金****.**万元;****年发放运行补助资金****.**万元;****年发放运行补助资金****.**万元。农村清洁能源替代运行补助政策的实施,减轻了群众清洁取暖负担,提高了全区农村地区取暖清洁化水平,有效减少了冬季环境污染、空气污染、煤烟中毒的风险,保障群众清洁温暖过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