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永兴村(黄沙湾地块)安置房建设工程—附属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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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村(黄沙湾地块)安置房建设工程—附属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受舟山普陀******委托,于****年*月**日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普陀区分中心对永兴村(黄沙湾地块)安置房建设工程—附属工程组织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现评审活动已经结束,将中标信息公示如下:名次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工期(日历天)投标报价(元)得分*******徐奇鹏***日历天********元**********陈苣锋***日历天********元**.*********袁 杰***日历天********元**.**公示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评标纪要:
在商务标第二部分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发现:暗标编号*号(******)和暗标编号**号(******),投标文件商务标第二部分“清单内容出现不一致,具体详见商务标第二部分”,规范性检查****项不符。经核实,*家投标单位均未下载补充文件一中的商务标招及附件制作投标文件。该两家单位均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内容,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一致认定,以上两家单位作商务标第二部分不通过处理,不进入后续评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若对招标人做出的答复不服的,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号)的规定要求,向舟山市普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科投诉,并同时告知普陀区审批服务与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招标人:舟山普陀******联系电话:****-*******联系人:林先生
代理单位:******联系电话:****-*******联系人李云飞
行政监督部门:区建设局建管科 联系电话:****-*******联系人:李梅
普陀区审招办督查科 联系电话:****-******* 联系人:应锡锋 招标人:舟山普陀******
代理单位:**********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