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2023年东港一期市政道路提升改造工程—金城街中标候选人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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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东港一期市政道路提升改造工程—金城街
中标候选人变更公示
浙江******受舟山普陀******委托,于****年*月**日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普陀区分中心对****年东港一期市政道路提升改造工程—金城街组织公开招标,并于****年*月*日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普陀区分中心进行复评,原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现评审活动已经结束,将中标信息公示如下:名次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工期(日历天)投标报价(元)得分*宁波城市******杜军***日历天**********.**分******* 陈松平***日历天**********.**分公示期限自:
****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复评结果:
******的项目负责人王高峰存在在建项目的相关质疑,项目名称:****年岱山县衢山镇渔耕碗村渔农村生活污水提标改造工程,经与该在建项目业主核实,因未达到验收标准,目前正在整改中,所以未组织竣工验收。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条“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的规定,经原评标委员会讨论一致认定,******的项目负责人王高峰存在在建项目,故该投标单位被取消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经招标人确认,即原第二名中标候选人宁波城市******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若对招标人做出的答复不服的,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号)的规定要求,向舟山市普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科投诉,并同时告知普陀区审批服务与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招标人:舟山普陀******联系电话: ****-******* 联系人:沃女士
代理单位:浙江****** 联系电话:****-******* 联系人:孙霞
行政监督部门:区建设局建管科 联系电话:****-******* 联系人:李梅
普陀区审招办督查科 联系电话:****-******* 联系人:康建平招标人:舟山普陀******
代理单位:浙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