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舟山港综合保税区标准厂房一期(二阶段)工程工程总承包中标候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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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港综合保税区标准厂房一期(二阶段)工程工程总承包
中标候选人公示
由舟山港综合保******建设的舟山港综合保税区标准厂房一期(二阶段)工程工程总承包由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组织(公开)招标。该项目于****年**月**日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推荐结果如下:
中标候选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
项目总负责人:王永,投标报价:*********元,设计采购施工总工期:***日历天(其中主体施工图在**天内完成图纸送审)。
评标纪要:
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联合体成员: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提供的资格后审申请文件正本中提供了两份由******出具的诚信承诺书,联合体成员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未提供诚信承诺书。招标文件评标办法A资格审查部分评审第七点规定,诚信承诺(指联合体各方):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必须对投标过程的企业行为作出诚信承诺,承诺书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并且必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根据招标文件投标须知***.******.***条规定,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经评标委员会讨论后一致认定,******(联合体成员: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资格后审申请文件正本中诚信承诺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A资格审查部分评审第七点规定,对******(联合体成员: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不再进入后续评审。
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提供的投标文件商务标正本副本中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均未加盖单位公章。根据招标文件投标须知***.******.***条及评标办法“四、评标程序”相关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讨论后一致认定,******商务标实质性内容、关键格式严重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年**月**日始*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名义加盖公章、个人必须署实名)。
招标人:舟山港综合保******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联系电话:****-*******
行政监督: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