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临沂综合保税区卡口智能化系统年度维保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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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综合保税区卡口智能化系统年度维保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一、项目信息:采购人:临沂沂河新区综合保税区服务中心项目编号:SDGP*********************项目名称:临沂综合保税区卡口智能化系统年度维保采购项目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临沂综合保税区卡口智能化系统年度维保采购项目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临沂综合保税区卡口智能化系统经,由具备海关监管区通关系统研发能力的******中标并负责研发,用于海关对进出园区车辆的有效监管,采集集装箱箱号、车重、电子车牌等信息,接收并执行青岛海关物流平台的核放信息,是保障临沂综合保税区主卡口报关车辆通关的核心系统。系统包含集装箱箱号自动识别系统、电子车牌自动识别系统、集中监控中心系统、自动放行控制系统、制卡中心系统、电子地磅采集系统等,软件部分由******自主研发,硬件部分由******采购第三方硬件进行二次研发并集成到系统中,由集中监控中心系统统一控制运行并配合青岛海关物流平台工作。维保期过期后,出现复杂软件系统故障,需要由系统研发方从系统内部软件设计角度进行排查;海关监管需求调整时,需要对软硬件系统功能调整,只能由系统研发方进行;出现的硬件损坏需进行更换时,硬件二次研发、与软件系统接口对接需要系统研发方提供技术支持。系统软件部分,由******自主研发,硬件部分由******进行二次研发后集成到系统中统一控制运行。本项目具有供应商的唯一性。为保证市级平台与省平台平稳对接、软件平台版本保持一致,确保平台的兼容性、延续性、时效性和经济性,根据市场调研和专家论证情况,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临沂综合保税区卡口智能化系统年度维保采购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根据本项目特点,故拟******作为项目服务主体承担。该供应商初步报价为**.**万元。现将本政府采购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个工作日。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包括: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能够提供本政府采购项目的说明或本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指标的不合理性)反馈至******(联系人:招标部,联系电话:***********,地址:临沂市兰山区通达路*号中元国际**楼或临沂市沂河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二、拟定供应商信息:*.名称:*******.地点:南京市栖霞区马群大道**号三、公示期限:****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个工作日)四、其他补充事宜:其他补充事宜:无五、联系方式:*、采购人信息联系人:临沂沂河新区综合保税区服务中心联系地址:临沂沂河新区综合保税区服务中心联系方式:************、财政部门联 系 人:临沂市沂河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地址:临沂市河东区温州路与沂河路辅路交叉口西北***米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招标部联系地址:临沂市兰山区通达路*号中元国际**楼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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