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丹灶镇官山水系项目雨污分流配套工程(二期)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丹灶镇官山水系项目雨污分流配套工程(二期)中标候选人公示投资项目代码****-******-**-**-******投资项目名称丹灶镇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截污管网项目招标项目名称丹灶镇官山水系项目雨污分流配套工程(二期)标段(包)名称丹灶镇官山水系项目雨污分流配套工程(二期)公示名称丹灶镇官山水系项目雨污分流配套工程(二期)中标候选人公示开标日期***.******.***评标情况中标候选人:****** 经济标得分:**.**;技术标得分:*.**;资信标得分:**.**;总分:***.**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元质量承诺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承诺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同时由招标人委托第三方进行检测,通过管道内窥摄像检测(CCTV检测),达到合格标准工期(交货期)***日历天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邱晓芳 资质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粤****************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粤建安B(****)*******业绩丹灶镇截污管网挤外水工程资格能力条件资格情况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业绩情况丹灶镇截污管网挤外水工程 异议受理部门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城建和水利办公室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桂丹西路**号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徐工联系电话/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佛山市南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号方舟一号*座*栋*层***室公示开始时间****年**月*日**:**公示结束日期****年**月**日**:**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投诉处理及标后监管工作的通知》(佛建〔****〕***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投诉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十日内提交书面投诉,质疑、投诉应一次性针对所有中标候选人提出。 提起投诉的,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号令)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佛发改招〔****〕**号)的规定提交材料。 附件:评标结果公开附件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