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宁通城县6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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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城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经通城县人民政府批准,受通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以公开拍卖方式出让通城县*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if !supportLists]一、[endif]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地块编号地块位置土地面积(㎡)土地用途规划指标要求出让年限(年)起始价(万元)竞买保证金(万元)商住比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通城县G【****】***号隽水镇湘汉社区*****.**(约**.**亩)住宅≤**%≥*、≤*.*≤**%≥**%住宅**年商业**年***.******.***通城县G【****】***号隽水镇湘汉社区****.**(约*.**亩)住宅≤**%≥*、≤*.*≤**%≥**%住宅**年商业**年***.******.***通城县G【****】***-**-*号隽水镇白沙社区*****.*(约**.**亩)住宅≤**%≥*、≤*.*≤**%≥**%住宅**年商业**年****.*****通城县G【****】***号大坪乡沙口村****.**(约*.**亩)公用设施营业网点≦*.*≦**%≧**%商业**年******通城县G【****】***号大坪乡国营大坪茶场***.**(约*.**亩)公用设施营业网点≦*.*≦**%≧**%商业**年***.******.***通城县G【****】***-*-*号隽水镇桃源村****.**(约*.*亩)公用设施营业网点≤*.*≤**%≥**%商业**年***.******.***注:*.具体规划指标以通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规划指标为准。 *.地块配建公共服务设施及其他要求:竞得人需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和咸宁市《关于进一步规划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配建公共服务设施并无偿移交政府。 *.允许竞买人提供银行保函代替竞买保证金。 [if !supportLists]二、[endif]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联合申请应明确联合竞买所涉及的企业出资比例、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受让人)。参加竞买须提出竞买申请,并提供竞买须知中要求提供的相应文件资料。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现场踏勘和地块情况介绍 通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对本次拍卖出让地块不另行专门组织现场踏勘和情况介绍,竞买人可在公告期间自行踏勘现场。 五、领取拍卖文件与报名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日**:**时前到通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获取拍卖文件。申请人应在通城县政务服务中心新地址*楼向通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报名资料受理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年**月**日**:**时前。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整(以到账时间为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或提交《银行保函信息确认函》的,具备申请条件的,通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将在****年**月**日下午**:**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发给其竞买资格确认书。 六、拍卖时间和地点: 本次*宗土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年**月**日上午**:**时在通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城县政务服务中心新地址*楼)举行。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一)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通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通城县政务服务中心新地址*楼联 系 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 (*)联系单位:****** 联系地址:咸宁市咸宁大道*号万通大厦***室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if !supportLists](二)[endif]竞买保证金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通城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账 号:***************** 开 户 行:通城******银山支行通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通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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