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河西关于对河西区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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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关于印发评选河西区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方案的通知》(津河西食安委〔****〕*号)要求,严格按照推荐评选程序,河西区食品安全办现对河西区大营门街公共安全办公室等**个全区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对象、河西区委宣传部相悦等**名全区食品安全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期间,河西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接受群众以信函、电话等方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河西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系方式:电话:********通信地址:河西区越秀路街前进道**号市场监管局A座***室附件:河西区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天津市河西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 ****年**月*日????????如有附件或图片请到网址中下载或查看http://***.******.***.cn/zwgk/tzgg/******/t********_*******.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