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白山长白县政数局:坚持信用修复“三办”原则,打破企业失信“枷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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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放管服服务,推动信用建设规范化、系统化,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释放市场主体活力,激发失信主体守信意愿,帮助企业减轻因失信行为带来的负面影响,鼓励失信经营主体主动纠错、重塑信用,保障失信主体的合法权利。白山市长白县政数局坚持信用修复“主动办”“马上办”“当场办”原则,修复企业信用“生命线”。信用修复“主动办”,精准修复“信用裂痕”。按照《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相关工作要求,建立长白县失信主体台账,联合行管部门组成信用修复专项小组,按照“谁处罚、谁督促”原则,主动联系失信企业,讲解失信所产生的负面影响、信用修复的重要性以及信用修复相关流程,鼓励引导失信市场主体主动及时进行信用修复。信用修复“马上办”,助力重获“信用牌照”。利用政务大厅综合窗口,设立信用修复服务台,放置信用修复指示牌和宣传册,现场一对一指导信用修复相关政策,对已符合修复条件的失信企业,第一时间帮助其登录“信用中国”网站申请信用修复,指导填报修复材料,当天将企业申请材料报送至“信用中国”网站进行审核。信用修复“当场办”,服务企业“少跑路”。根据不同领域相关处罚公示要求,充分协同联动行政处罚决定机关,为符合修复条件的失信市场主体出具《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申请表》或《准予信用修复决定书》,进一步提高信用修复申请信息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帮助失信企业尽快完成信用修复,最大程度降低失信影响。****年,长白县政数局已帮助*家企业完成失信行为信用修复。同时,也督促企业增强责任意识,合法合规诚信经营。下一步,将继续常态化开展失信市场主体信用修复帮扶工作,支持失信企业及时修复失信、重建信用,恢复企业信用形象,营造更优的营商环境,为长白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添能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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