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福建省木兰溪下游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绿心河网生态治理、溪口河-梧梓河廊道及玉湖生态修复)勘察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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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木兰溪下游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绿心河网生态治理、溪口河-梧梓河廊道及玉湖生态修复)勘察设计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文件编号 E**********************Z**投标资格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资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投标有效期 **天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金额 ***,***元 人民币控制价(最高限价) *,***,***元 人民币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开标时间 ****-**-** **:**:**开标地点 开标室(*)开标方式 待定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答疑澄清时间是否延期 否延期后开标时间 ****-**-** **:**:**延期后开标地点 暂无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福建省木兰溪下游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绿心河网生态治理、溪口河-梧梓河廊道及玉湖生态修复)勘察设计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人: 现对“福建省木兰溪下游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绿心河网生态治理、溪口河-梧梓河廊道及玉湖生态修复)勘察设计”项目补充通知如下: 一、对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 *、本招标项目勘察专用合同条款增加**.其他条款“若因规划调整、上级指令、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项目建设内容调整或者无法继续实施时,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招标人要求调整或解除合同,已完成工作量按实结算,解除合同互不索赔” 。 *、本招标项目设计专用合同条款增加**.其他条款“若因规划调整、上级指令、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项目建设内容调整或者无法继续实施时,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招标人要求调整或解除合同,已完成工作量按实结算,解除合同互不索赔” 。 二、对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进行修改: *、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原“三、下浮率K的取值范围规定为 * %(填入代表a的具体数,含本数)~ * %(填入代表b的具体数,不含本数)(b-a ≥ *,a、b取值范围在*~*之间)。K值由K*和K*组成,即K=K*×d+K*×(*-d)(d代表K*的权重;K*、K*的取值范围同K;K、K*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现修改为:“三、下浮率K的取值范围规定为 * %(填入代表a的具体数,含本数)~*%(填入代表b的具体 数,不含本数)(b-a ≥ *,a、b取值范围在*~*之间)。K值由K*和K*组成,即K=K*×d+K*×(*-d)(d代表K*的权重;K*、K*的取值范围同K;K、K*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三、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为准,其它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莆田市生态****** 福****** ****年**月*日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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