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贵港港北区财政局关于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暂停政采云平台业务办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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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 s 视频 e 图集 s 图集 e 正文s 港北区各预算单位、财政所,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供应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暂停政采云平台业务办理的通知》(详见附件)的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年底前需完成政府采购平台系统回迁,并于****年*月**日全面推广应用新政府采购平台,简称“桂采云平台”,原“政采云平台” ****年起不再办理新的政府采购业务。现将相关文件转发给各预算单位请认真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业务暂停办理二、时间?****年*月*日起至*月**日止,为“桂采云平台”试运行阶段,将选择部分区直有关单位开展试点工作(另行通知),其他非试点单位在此阶段暂停办理新的政府采购业务。二、业务暂停办理范围 政采云平台所涉及的各采购人(各级预算单位)、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供应商的注册、变更等事项以及政府采购计划备案等业务暂停办理。****年底前,已通过政采云平台进行委托代理并受理的采购项目,可以继续实施直至完成合同签订等后续工作;已在电子卖场下单的采购项目,可以继续实施直至完成订单验收等后续工作。 三、试运行阶段政府采购项目办理?平台试运行期间,试点区直单位在自治区财政厅指导下通过“桂采云平台”办理采购业务;非试点单位原则上不再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确因紧急情况需要进行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可向主管预算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通过线下方式开展采购。四、其他事项 (一)政采云平台中****年未使用的政府采购预算指标、结余政府采购预算指标、未委托代理或已委托未被受理的项目采购计划以及电子卖场未使用的采购计划将予以作废。 (二)****年起停止使用广西政采云App,需使用政府采购移动端功能的,****年*月**日起可通过智桂通App进入桂采云应用。 (三)****年起非政府采购项目不得使用“桂采云平台”电子卖场进行交易。未尽事宜,联系港北区财政局综合股:闫延红、江燕萍,联系电话:****—*******。?????????????????????????????????港北区财政局****年**月*日正文e 附件s 文件下载: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暂停政采云平台业务办理的通知.docx关联文件:附件e 相关链接s 相关链接:相关链接e 其他s 其他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