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海关于接受调查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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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门区白蕉镇冲口村下福就山咀建有两层砖墙水泥顶房,建筑占地面积约***平方米(见附件)。经初步核实,该建筑未办理相关用地审批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涉嫌违法占地建设。  经我分局多次走访调查,尚无法确定该处违法建筑的建设主体。为进一步查清事实并依法处理,请该处违法建筑的建设主体(权利人)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日内携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及材料到珠海市自然资源局斗门分局执法大队(地址: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虹桥四路建设大厦*楼执法大队)主张权利,进行陈述、申辩,接受调查或自行拆除上述违法建筑。  上述违法建筑在规定期限内,若无单位或个人主张权利或自行拆除,我分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按无主违法建筑物移交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特此通告。  联系方式:林工 ****-*******  联系地址: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虹桥四路建设大厦*楼执法大队  附件:违法建筑物现场图片珠海市自然资源局斗门分局****年**月*日图片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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