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黄山区市场监管局开展“生鲜灯”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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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落实**月*日实施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切实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月**日,徽州区市场监管局统一开展“生鲜灯”专项整治行动日行动。
以农贸市场、超市内肉类、熟食、蔬菜、水果等商户为重点,向使用“生鲜灯”改变产品外观和颜色误导消费者的行为“亮剑”,共出动执法人员**人,检查经营主体**户,发放张贴《致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经营企业(户)的一封信》**份,耐心的给广大经营主体宣讲法律法规要求。将徽州发布《一封信》内容转发**个经营主体群,让更多经营户和消费者知晓。目前农贸市场、超市部分商户已按照要求予以拆除生鲜灯设施,更换了符合要求的灯具,让生鲜回归本来面目,共同营造安全健康的食品消费环境。
在此,市场监管部门提醒,食用农产品经营主体仍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照明灯具的,将由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消费者在平时的购物过程中若发现有违法行为,可通过拨打*****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