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四川省第五人民医院体外除颤监护仪、麻醉转运监护仪、牙片机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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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四川省第五人民医院的委托,对自行组织的四川省第五人民医院体外除颤监护仪、麻醉转运监护仪、牙片机设备采购项目进行比选,兹邀请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就本项目提交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一、比选人:四川省第五人民医院二、项目编号:SCZZ**-FZC-****-****三、比选项目名称:四川省第五人民医院体外除颤监护仪、麻醉转运监护仪、牙片机设备采购项目四、最高限价:**.**万元(包件一:**.**万元,包件二:*万元)五、项目情况:四川省第五人民医院体外除颤监护仪、麻醉转运监护仪、牙片机设备采购,本项目共分为*个包件:包件一:体外除颤监护仪、麻醉转运监护仪设备;包件二:牙片机设备;具体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五部分:“项目概况及要求”。申请人须对本项目的内容应作出响应并对比选文件要求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六、申请人资格条件:*.申请人应符合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相关的法律和法规;*.比选人根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比选当日之前的信用信息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活动;(*)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齐全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相关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八、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比选文件获取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比选文件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号*栋*层*号(花样年·香年广场)。本项目比选文件有偿获取,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元/份(比选文件售后不退,比选资格不能转让)。邮购请将汇款凭证、获取比选文件须提供的资料、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地址、所购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等信息传至采购代理机构。获取比选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获取比选文件时必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自身参与比选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供应商欲修改报名信息,请于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日前到采购代理机构重新填写报名登记表)。九、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申请人应于截止日期当日截止时间前将比选申请文件送达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地点。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十、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号(花样年香年广场)*栋*层******。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日期当日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不接受以电子邮件、传真及邮寄方式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十一、本比选邀请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四川省第五人民医院官网上发布,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必须招标项目范围。十二、有关本次比选事项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比选人:四川省第五人民医院联 系 人:袁老师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市高新支行账号: **** **** **** **** ****通讯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号*栋*层*号(花样年·香年广场)联 系 人:谢先生电话:***-********(报名相关事宜咨询)***-********-***(采购项目相关事宜咨询)电子邮件:开取发票:fapiao[at]sczz********[dot]com**********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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