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关于“文沁苑”命名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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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核准,拟同******申请,将位于宿迁市经济开发区境内,东至湖州路、南至厦门路、西至迎宾大道、北至浦东路的住宅项目命名为“文沁苑”。
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提出意见。
联系人:施婷
联系电话:****-********,邮箱:******。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