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借手机”诈骗!帮助他人也要学会保护自己_机关动态_惠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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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时许,事主王先生报警称,其在惠阳新圩镇某饭店内被一名男子以“借手机”的方式诈骗了一台手机(价值约****元人民币)。 接报后,新圩派出所迅速出警开展调查。当天**时许,办案民警在惠州市仲恺区惠环街道成功将该嫌疑男子抓获,当场在其身上缴获涉案手机一台。▲违法人员及涉案手机 经查,杨某(男,**岁)对其实施诈骗的违法行为陈述不讳,当天下午,杨某骑着摩托车来到该饭店,在吃完一份快餐后,跟老板说要打包三份快餐,并跟老板借手机,称自己的手机丢了,要打电话给朋友。乘着老板进后厨打包的空隙,杨某见老板迟迟未出来就萌生了诈骗手机的念头,得手后立即驾车离去。目前,违法嫌疑人杨某已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抓获违法人员 警方提醒:以手机“没电”“没信号”等理由向路人求助,结果借到手机后消失无踪,这就是典型的街头诈骗,请大家注意防范。 以案说防“借手机”诈骗防范要点: *、拿紧自己的手机:路遇陌生人借手机,一定要多加防范,尽可能拒绝,不要将手机移交给对方;必要时,请直接拨打***报警。 *、在安全范围内帮助对方:如果想要帮助对方,可拿着手机帮其拨号;一定要确定对方在自己的视线范围内,防止对方拿了手机就跑,或者操作你的手机转帐等盗窃你的财物。 *、寻求他人帮助:建议带对方去附近路边的治安岗亭、“全民创安·一呼百应”执勤点求助;也可以建议他们去附近公用电话、商铺借固定电话打。 *、手机密码、短信验证码、银行卡密码等绝对不要告诉陌生人。 *、如果手机不幸被骗走,应尽快拨打中******电话挂失手机号(如果不记得电话,可拨打***转接),还要尽快挂失支付宝、微信等含支付功能的手机软件账户。 特别提醒:挂失手机号、银行卡需要输入自己身份证号或银行卡号,平时要记忆身份证号。 法 律 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附件:如有附件或图片请到网址中下载或查看http://***.******.***.cn/zwgk/hydt/jgdt/content/post_*******.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