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阳常宁市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融资创新(施工)项目(第三组第13标段)中标候选人变更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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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市****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融资创新(施工)项目(第三组第**标段)中标候选人变更公示及恢复公示
******受常******的委托,对常宁市****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融资创新(施工)项目(第三组第**标段)公开招标。于****年**月**日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了公开开标,****年**月**日至**月**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内收到质疑,于****年**月**日暂停该标段招投标活动。现质疑事项已处理完毕,依法恢复该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在公示期间,收到对第一中标候选人“驻马******”项目负责人存在在建情况的异议。经核实,驻马******不符合中标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取消“驻马******”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规定,现将中标候选人名单变更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年**月 **日至****年**月 **日。公示期间,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应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关于印发湖南省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通知》(湘发改法规〔****〕***号)提出异议或投诉。招标人:常******
联系人/联系电话: 欧女士 /****-*******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联系电话:唐宗秀(项目负责人)、邱星燕/****-*******监管部门:常宁市农业农村局 ,电话:***********文章内容